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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上海商标注册的相关问题

作者:上海捷旺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0-12-25 08:56:37

商标注册也是一件费脑费时的事,有很多需要注意的地方,有关上海商标注册的相关问题,注册公司平台小编都为大家整理好了,一起看看吧。

1、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需取得商品商标、服务商标、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地理标志等商标专用权,应当及时申请商标注册,取得我国法律的保护;

2、商标使用人是否将其使用的商标申请注册随其自愿(强制注册除外),但未注册的商标不受法律保护,若被他人抢先注册,有侵权的危险,被迫停止使用,还要承担赔偿责任;

3、对商标局驳回商标注册申请、商标异议裁定、撤销注册商标不服的或对注册商标有争议的,可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评审,若对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4、注册商标有效期为十年,自注册之日起计算,期满需继续使用的,应在期满前六个月内申请续展,每次续展有效期十年,期满不续展的,商标局注销该注册商标。

5、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相同或近似的两个或以上的商标,商标局核准申请在先并驳回申请在后的,若同一天提出,核准使用在先的,若系同日使用或均未使用的,自行协商决定,协商不成则抽签决定或由商标局裁定;

6、申请注册的商标无论是否实际使用,只要获得商标核准注册即受法律保护,其他人未经同意或许可,不得使用,否则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7、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注册商标的,应当提出转让注册申请或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

8、申请商标注册的,应当依据《尼斯协定》国际分类规定的类别以及名称填报按类申请并缴纳费用,若系新商品或新服务,应附送说明;

9、申请注册商标的流程:商标所受理商标局形式审查、实质审查、初审公告(三个月公告期)、注册证公告商标所通知领证。正常批准约需18个月,若在商标局受理后,审查发现不符合法律规定驳回或在公告期有他人提出异议的,所需时间则更长;注册商标需在同一类其他商品使用的,改变其标志,变更注册人名义、地址或其他注册事项的,应另行提出申请。

随着我国商标战略的持续实施,企业品牌意识日益增强,近些年,我国的商标注册数量持续提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最新统计数据显示,2013年我国商标注册申请量达18.8万件,比上年增长14.15%;累计商标注册量为8652358件,有效注册商标为7237894件。但是光鲜数字的背后,却有一个冷冰冰的事实:据国家知识产权局2013年权威数据,我国大陆范围内有53%的闲置商标,而大量中小企业却没有商标,面临着种种法律风险。

据了解,造成诸多商标闲置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有名气的企业出于保护品牌的考虑,进行商标全类或防御注册后,放在一边不用;二是企业在重组、兼并、破产时,常常忽略对商标的处理,造成许多商标被遗忘;三是商标注册成功后,经过市场检验,企业对该品牌的产品前景不太看好,因此商标被束之高阁,成为了闲置商标。商标的价值在于使用。注册商标连续3年不使用,使注册商标处于搁置不用的状态,不但无法使该注册商标产生价值,发挥注册商标应有的功能和作用,而且还会影响到他人申请注册和使用与其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所以需要相应的法律措施予以规制。

对此,原《商标法》第44条就规定:注册商标无正当理由连续3年不使用的,可以由商标局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该注册商标。新《商标法》的要求更加严格,剔除了责令限期改正的规定。新《商标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商标局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这意味着,今后睡眠商标将越来越少,而且也能在一定程度上减少恶意注册的情况。超凡知识产权事务所的专家认为,该立法规定的目的是为了鼓励商标的使用,以促进公平竞争,同时也为了清除《商标注册簿》中不使用的商标,排除他人使用的障碍,避免因注册泛滥导致的权利冲突和资源垄断现象。而且该制度还积极地创设商标中的公有领域机制,使注册后不用的商标资源重回公有领域,为产业界公平地利用分享。

除了撤销睡眠商标外,新《商标法》还对侵犯未实际使用过的注册商标的权利的损害赔偿做出限制。该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注册商标专用权人请求赔偿,被控侵权人以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未使用注册商标提出抗辩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提供此前三年内实际使用该注册商标的证据。注册商标专用权人不能证明此前三年内实际使用过该注册商标,也不能证明因侵权行为受到其他损失的,被控侵权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专家介绍说,最高人民法院曾在2009年提出过类似建议:要妥善处理商标注册标实际使用与民事责任承担的关系,使民事责任的承担有利于鼓励商标使用,激活商标资源,防止利用注册商标不正当地投机取巧。请求保护的注册商标未实际投入商业使用的,在确定赔偿责任时可以酌情考虑未实际使用的事实,除为维权而支出的合理费用外,如果确无实际损失和其他损害,一般不根据被控侵权人的获利确定赔偿;注册商标已构成《商标法》规定的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情形的,可以不支持其损害赔偿请求。

显然,新《商标法》吸收了这个意见。不过也有专家认为,对于企业注册的防御性商标,如果一撤了之,会给企业带来意想不到的损失,无法防止商标的淡化和混淆,也不利于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因此,撤销应重点围绕商标恶意抢注等投机行为,对于防御性商标的撤销应慎重地区别对待。

根据商标法的规定,注册商标专用权于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准使用的商品。因此,在选择商标注册和分类时,企业应站在战略的高度,认真对待每一个细节,认真考虑,为企业未来的生产经营打下良好的基础。根据我国现行同类商品和服务目录的特点,为节省商标申请人的部分商标注册费用,充分保护注册商标,现就选择这些小商品和服务提出几点建议:

一、选择包含大量项目的项目名称,例如26个类别的2601组中的“发夹”。在这个组中,还有关于发夹的其他产品项目名称:发夹(hairpin)、卷发夹、带发夹(hairpin),统称为发夹。所以,发夹。选择大范围的产品后,根据主要业务商品,可以选择小范围的商品,以最小的成本实现保护效果。其他例子包括1101个类似的灯组、弧光灯组、白炽灯组、便携式探照灯组和安全灯组。你可以选择灯光。弧光灯、白炽灯、手提探照灯和安全灯只是其中的一种。

二、选择具有类似功能的项目名称或要操作的产品的主要组件。如果在区分类似商品和服务的表格中没有确切的小商品项目名称,我们可以选择与经营产品具有类似功能的商品项目,或者选择经营产品的主要组成部分,以保护产品的商标权。

三、一般来说,在选择交叉搜索或相似的商品或服务项目时,相似组中的商标或服务项目是相似的。但是,有些商品或服务项目存在跨类别的类似情况。例如,如果选择了商品或服务项目,则保护范围与交叉搜索或类似商品或服务项目相同。这种方法可以无限度地提高商标保护的范围,而不增加注册成本,并能实现交叉类别保护的效果。

四、为了扩大商标注册和保护的范围,除了注册企业主要经营的产品外,还可以在相关类别中提前注册,节约成本,并且可以在每组中选择一个小商品项目(如26类)。这26个类别共分为10个小组。在每组中选择一个产品注册以完成10个产品项。这样,整个26个类别都受到保护。如果第三人想注册26类相同或相似的商标,就不能注册。五、为了更全面地保护其商标权益,应当考虑申请与企业主要产品相类似的类别或者同行业注册商标的不同类别的商标。

(一)申请与企业主要产品相类似的类别。例如:32类33类,与葡萄酒相同。有32种非酒精饮料和33种酒精饮料。如果只注册了33个类别,那么一旦产品进入市场,同一个33个类别的商标很可能会出现在32个类别中。这对企业来说将是一个巨大的损失,因为要想撤销不同类别的商标,很难进行商标纠纷或商标异议。此外,类似的产品很容易混淆消费者和商品来源。

(二)同一行业不同类别的注册商标。例如:家电行业。家电业是我国规模较大的产业之一。根据不同类型的家电产品,在同类商品和服务表中又分为不同的类别。如:11类电热水器、冷柜等,7类洗衣机,9类CD播放机、电视摄像机等。在同一行业的不同类别注册商标,是商标综合保护的一种手段。普通工业商标注册类别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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