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局下达补正通知的原因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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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局下达补正通知的原因有哪些?

作者:上海捷旺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1-04-19 08:13:45

在政府逐渐对小微企业加大扶持力度后,再加上国家相关政策的扶持, 受到了创业者的一致追捧,纷纷加入到创业的浪潮中,在注册公司似乎成了年轻人创业的潮流,越来越多的创业者更愿意来创立公司、完成梦想、提高自己的人生阅历。商标,是商家用以吸引消费者和积累商誉的利器,所以商标注册也是老板们要做的事情,虽然商标申请难,但是老板也还是去申请商标注册了,但是,老板收到一份商标局的《补正通知》,老板蒙了,商标局下达补正通知的原因有哪些?一起跟上海商标注册小编看看吧!商标局下发补正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内容:

1.商标申请所提供的材料不全。

2.商标申请人名称与章戳不一致。

3.商标提交的图样不清晰。

4.商标文字不规范或者文字拼音有误。

5.商标名称不具体不规范。

6.商品跨类申请商标局下发补正通常一般就发生在商标申请提交后两个月内。另外在收到补正通知后,一定要及时回应,在规定期限内补全材料,逾期未提交的额,商标申请不予受理。

随着中国企业商标知名度越来越高,海外国家出现了大量针对中国商标的抢注行为。很多企业不得不以高价将商标赎回,甚至被逐渐挤出原已打开的市场,损失惨重。商标国际注册必要性

01、拓展海外市场对企业而言,注册国际商标就像是企业产品出口的通行证,如果企业有志于将产品推向国际市场,就应当及时在产品出口国进行商标注册。

02、避免恶意抢注随着中国企业商标知名度越来越高,海外国家出现了大量针对中国商标的抢注行为。很多企业不得不以高价将商标赎回,甚至被逐渐挤出原已打开的市场,损失惨重。

03、规避法律风险大多数国家都实行商标的申请在先原则,保护在先申请注册的商标。如果企业出口前没有考虑商标注册等问题,很有可能侵犯他人在该国的商标权。一旦已有他人在先注册,就会有被动侵权及面临跨国诉讼和巨额赔偿的风险。

04、塑造国际品牌商标是品牌的载体。及时申请商标国际注册取得商标专用权,有利于提升产品海外认知度,稳定占领国际市场,对树立品牌形象,提升品牌价值及塑造国际品牌都有积极意义。

商标国际注册途径申请人到国外申请注册商标有两种途径,一种是逐一国家注册,即分别向各国商标主管机关申请注册;一种是商标国际注册,即在联盟成员国间所进行的商标注册。商标注册商标国际注册,是根据《商标国际注册协定》或《商标国际注册协定有关议定书》的规定,在联盟成员间进行的商标注册。商标国际注册具有覆盖范围广、手续简单快捷、费用相对低廉等优点。

联盟是指由协定和议定书所适用的国家或政府间组织所组成的商标国际注册特别联盟。截至目前,联盟共有99个成员,覆盖115个国家。中国、美国、德国、意大利、韩国、俄罗斯、澳大利亚、瑞士等世界主要经济体都是联盟成员。申请条件申请国际注册的商标已在我国获得注册,或已在我国提出注册申请并被受理。办理途径申请人可以委托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也可以自行向商标局提交申请。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可能常听说过驳回复审这个词,这个词大都很少了解其具体是如何的,那么什么是商标驳回复审?商标驳回复审,是指申请注册的商标经商标局审查驳回后,申请人对商标局的驳回理由和法律依据不服,而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对原案的复查审议。

《商标法》第三十二条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由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一、商标驳回复审的类型有: 1.当事人对商标局驳回商标注册申请不服的复审; 2.当事人对商标局驳回注册商标转让申请不服的复审; 3.当事人对商标局驳回注册商标续展申请不服的复审 ; 4.当事人对商标局异议裁定不服的复审; 5.当事人对商标局撤销注册商标不服的复审; 6.当事人对商标局撤销注册不当商标不服的复审; 

二、商标驳回分为:绝对驳回和相对驳回。 1、绝对驳回是指:该商标申请违反了《商标法》第十条规定,即不得作为商标注册的标志不能注册为商标使用。如:“中国”、“英国”、“”、“中南海”、“国徽”、“遵义会议”、“八一”、“中正”、“找死”、“王八蛋”等; 2、相对驳回是指:申请商标与在先申请或在先注册的商标在整体上或者部分上存在近似。 

三、救济途径 根据商标法的相关规定,商标驳回后,商标申请人可以自收到驳回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复审申请。“如果商标驳回为绝对驳回理由,不建议申请驳回复审;如果商标驳回为相对驳回,建议您及时咨询有专业背景的知识产权律师,根据商标审查标准,就商标是否近似作出判断,从而决定是否申请驳回复审。”李年通表示,“我们的意见是,申请驳回复审,就具有成功取得商标注册的机会,即使复审并未成功,申请人仍然有权在复审期间(一般为一年半至两年期间)继续使用TM标志。但是,如果放弃复审申请,商标申请将归于无效。即便重新申请,也面临两—三年的时间成本。” 

四、所需资料 上述有些绝对驳回理由是可以申请复审的,但有些相对驳回理由倒是绝对不能申请复审的,这就需要第一时间将《商标驳回通知书》传真给职业商标代理人把把关。 对于职业代理人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代理经验的综合把关之后,认为可以申请驳回复审的,一般提交如下资料: (1)《商标驳回通知书》原件; (2)商标局邮寄《商标驳回通知书》的信封(当地邮戳要清楚); (3)申请人资质(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复印件; (4)商标评审代理委托书; (5)申请商标之“突出使用”的所有相关材料、照片、合同等复印件;

五、所需费用 申请商标驳回复审,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收取1500元/件。

要求供给商标注册证实的,需提交商标注册证实请求。 

商标局核准后,发给商标注册人商标注册证实。 

需供给的文件和资料: 

1、供给商标注册证实请求书(请求人盖章或签字); 

2、商标代理托付书(请求人盖章或签字); 

大陆以外地区的请求人要在我国请求供给商标注册证实的,有必要托付商标代理组织进行。  

3、《商标注册证》复印件; 

4、商标图样3份。   

商标局开展打击使用未注册商标违反《商标法》禁用条款行为的专项整治行动。而含有不良影响的商标正是《商标法》的禁止性条款的范围之内:第十条 (八)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因此未注册商标应该注意:不良影响的问题。

商标的使用,不应该违反商标法的禁止性规定,如含有下列因素的:

1、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国歌、军旗、军徽、军歌、勋章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的名称、标志、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

2、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

3、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

4、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授权的除外;

5、同“红十字”、“红新月”的名称、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

6、带有民族歧视性的;

7、带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误认的;

8、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

不过说实话,即使您的商标还没注册,但是已经大规模使用了,最好还是注册一个吧,免着您的商标被他人注册了,这样损失就大了,毕竟咱们说实话注册商标的价格才800元,希望大家重视对商标品牌的保护,对自己企业产品的发展有很大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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