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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申请著名商标有哪些好处

作者:上海捷旺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2-05-23 08:28:49

商标是维护企业知识产权、商业运作成果、企业文化象征的,上海商标注册是有法律依据法律保护的,著名商标具有较高的市场声誉和商业价值,为相关公众所熟悉知晓。一个企业的注册商标被认定为“著名商标”,能大大提高企业的综合竞争力。

那么企业申请著名商标究竟有哪些好处呢?

●1、经过认定的著名商标所指定的商品就是知名商品。

●2、著名商标所有人、使用人可以在其核定使用的商品及其包装、说明书、广告宣传以及其它的业务活动中使用“著名商标”字样。

●3、在著名商标所指商品的同类商品中,他人不能有下列行为:

●(1)将与著名商标相同或者类似的标识作为商品名称、包装等或者作为未注册的商标使用,并且可能造成相关公众误认的;

●(2)使用著名商标所指定的商品特有的或者类似的名称、包装等,并且可能造成相关公众误认的。

●4、在与著名商标所指定的商品不相同或不相类似的商品上,将与著名商标相同或类似的标识作为商品名称、包装等或者作为未注册商标使用,且可能造成相关公众误认的,著名商标所有人、使用人可以要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制止。

●5、他人将与著名商标相同或类似的文字作为企业名称使用,并可能对著名商标的权益造成损害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予登记。但是,登记在先的除外。

●6、凡是获得省著名商标认定的,本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对该商标扩大保护到企业字号。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日常工作中,会将著名商标列为重点,开展专项执法活动。

●7、“著名商标”有益于企业扩大商标的社会知名度和市场影响力。许多企业通过申请“著名商标”来推动企业制定与实施商标发展战略。同时,被认定为“著名商标”,给企业争创“驰名商标”创造了有利的条件。

●8、认定和保护著名商标,对促进本省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所以国家和政府都会给著名商标企业提供一定的政策支持和奖励。

我们在注册商标时候,会以自己喜欢的图案或者文字来注册,但是商标法规定了一些是不能注册成为商标的,那我们就来谈论一下:商标法规定的不得注册的商标!第十条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一)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国歌、军旗、军徽、军歌、勋章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的名称、标志、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

(二)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

(三)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

(四)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授权的除外;

(五)同红十字、红新月的名称、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

(六)带有民族歧视性的;

(七)带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误认的;

(八)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

第十一条下列标志不得作为上海商标注册:

(一)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

(二)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

(三)其他缺乏显著特征的。前款所列标志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的,可以作为商标注册。

第十二条以三维标志申请注册商标的,仅由商品自身的性质产生的形状、为获得技术效果而需有的商品形状或者使商品具有实质性价值的形状,不得注册。我司商标注册通过率最高,代理商标注册案件最多。我司全方面保护您的无形资产安全。鼓励企业追求卓越品质,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名牌产品,不断提升企业品牌价值。

驰名商标的特殊保护,驰名商标的特殊保护,在生活中我们可以看到各种各样的商标,但是商标分为很多种。那么驰名商标的特殊保护分别有哪些?驰名商标的特殊保护驰名商标的特殊保护:中国范围内的特殊保护?

1、在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的商品或服务上使用与他人驰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上海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2、自驰名商标认定之日起,他人将与该驰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名称一部分使用,且可能引起公众误认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不予核准登记;已登记的,驰名商标注册人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2年内,请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撤销。

3、驰名商标注册人可以在该驰名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及其包装、装满、说明书、广告等载体上使用“中国驰名商标”的文字及其标志。驰名商标的特殊保护:国际范围内的特殊保护中国驰名商标保护受《巴黎公约》以及wto规则中trips协议的特殊保护。如果中国驰名商标在以上公约成员境内被抢注或者未经许可使用,该驰名商标保护所有人可援引以上公约请求当地政府或司法机关予以制止。按照《巴黎公约》的规定,当某一商标构成对驰名商标的复制、仿造或翻译,用于相同或类似商品上,易于造成混淆时,该公约各成员国均应依职权或者应有关当事人的请求,拒绝或者取消该商标的注册,并禁止使用。

近两年来,中国企业的品牌意识日益增强,上海商标注册申请量不断增加,去年已经一跃成为世界第一。按照商标局发布的数据,在如此大的商标注册申请量下,据统计去年商标驳回率高达50%,因此,商标起名成为一件很困难的事,那么,怎么样取名才能让商标注册申请的通过率高一些呢?

一、正确区分商标名称和公司名称很多人认为:公司名称注册下来,商标注册也随之可以申请,其实是错误的。公司名称是区域性的,商标是全国性的,申请前检索的范围是不一样的,因此结果也一定不一样,公司名称并不一定能够申请成为商标注册名称的。

二、取名时不要使用常见的、大众的词汇现如今,商标注册申请量十分大,有许多客户喜欢使用大众词汇作为商标名称商标注册,而这样的商标名称重合率非常的高,从今年的申请来看,基本没有简短的,大众的词汇单独商标注册成功,除非是在前面加字产生不一样的含义。

三、在使用英文名称注册商标时,像SUN、BLUE、MOON之类的单个词汇很难注册成功,英文商标的审查除了要审查英文的近似性以外,还要同时审查翻译过来的中文,出现率很高的词汇基本无法通过。因此,英文的申请建议用无含义的字母组合。或者在这些单词前面加字母构成无含义的词汇。

四、在商标注册时也要避免使用行业内通用词汇,避免使用表示产品特色的词汇。比如:第9类电子通讯,很多商标喜欢带通字;第25类是服装类,则喜欢带美、好、这些字眼区别性比较低,难以增加商标注册通过率。

五、避免用虚词起名时,之、斯、特、尔、乎之类的虚词不会增加商标注册的通过率,比如东方龙与东方之龙商标,后者一般会因为前者而注册失败。

六、正确认识组合商标注册先许多客户喜欢用中英文组合或者加图形的组合商标,但对组合商标的认识却不足,很多人常常认为虽然英文商标近似,但加上中文就能申请成功了。

但是实际上,组合商标只要其中一个要素构成近似,整体就构成近似商标,比如:英文近似,那加了中文也没有区分性,整件商标会全部驳回,最好的解决方法是分开来申请,这样使用上比较灵活,同时也降低了注册的风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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